四川广汉天府实业有限公司结合企业自身需求和市场取向,拟在公司预留地内实施农副产品初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3年9月4日由广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广经信备[2013]60号文同意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查手续,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办理行政许可,不得开工建设;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安全评价,以确保本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使用,保证本项目建成后在安全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通过安全评价,查找、分析该项目工程、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低损耗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为此,受四川广汉天府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四川金安友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公司农副产品初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规定的评价程序和内容深度,评价项目组经过现场调查和对工程技术资料熟悉和分析,编制完成了该拟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本报告书共分七章,重点内容包括: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与辨识,划分评价单元、定性定量分析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做出评价结论等。